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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发的每一个表情,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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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4 09: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万万没想到,你用的表情包可能作为“呈堂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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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记者搜索到了多个相关案例。


涉及借贷款时

640?wx_fmt=png 不能代表明确认可


一份民间借贷案的判决书中,贷款人张辉锋给借款人闫浩发微信,罗列了后者的借款明细。闫浩则回了一个表情符号“OK”

这一表情符号在张辉锋看来意味着认同,但闫浩称:这个“OK”不是认可张辉锋的微信内容。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认为:张辉锋提交的微信记录,没有得到闫浩的明确认可,因而该微信内容不能作为后者尚欠张辉锋相应金额的依据。


640?wx_fmt=png 代表认可


相对与上述两份判决书中的微信表情,另一些表情的含义显得较为模糊。

如在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判决书中,承租方租赁期满后,面对出租方多次提醒、提出加租意愿,既不表示继续承租,也不表示搬离案涉房产,只是回复了一个“太阳”的表情符号。

    在出租方看来,这个“太阳”的表情符号意味着对加租的认可。但承租方却认为,这种认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支持出租方,认为应当认定承租方同意按照加租后的标准继续承租。同时,判决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相应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640?wx_fmt=png 被用作报账符号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刑事案件的司法文书中,也出现了表情符号。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看到一份《祝志祥、邓洪伟、彭奋等组织卖淫罪二审刑事裁定书》。其中写道:刘某等人“在卖淫活动后多次向祝志祥的微信号发送微笑等表情符号用于报账”。

作为研究网络表情的学者,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胡凌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就国内的大多数案件而言,网络表情通常只是作为辅助证据出现,并非占决定作用。不过,鉴于表情符号含义的模糊性,如何解读、认定网络表情的含义,确实已经成为网络时代司法者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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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4 09: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巴基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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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5 18:10: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还没有考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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