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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渠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勇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2019年,时任渠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勇在渠县“四好农村路”及新(改)建通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对招标文书中爆破资质部分备案时间和备案地域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和增加达州以外企业的负担的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且在潜在投标人多次质疑和反映后,在上级相关部门的督促下才进行整改。2020年7月,王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二、渠县三汇镇北坝社区支部原书记祝国兵、原文书胡建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2011年,时任三汇镇北坝社区支部书记祝国兵、文书胡建,在“9·18”洪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在无资金、无预算且不按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将工程承包给建筑公司,涉及金额208万元。2020年7月,祝国兵、胡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渠县马鞍山生态园管理处建管股原负责人符宏森工作失职的问题。 2012年至2015年,马鞍山生态园管理处(马管处)建管股原负责人符宏森在马管处经办的工程项目有12个未按规定以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确定承包人,而是直接与选定的承包商签订合同,涉及金额合计176万余元。2020年4月,符宏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廉洁渠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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