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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 村民尤某因为开玩笑喊张某“亲家”,被对方骂了几句,尤某觉得很没面子,找张某理论时一耳光将张某左耳打伤。
记者7月13日从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获悉,尤某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开玩笑喊“亲家”
发生冲突打伤人
据办案法官介绍,今年44岁的尤某系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乡乌拉村村民,平时比较喜欢和人开玩笑。去年9月10日18时许,尤某遇到村民张某,便开玩笑地喊对方“亲家”。殊不知,张某当天心情不好,当即回骂了尤某几句。
两人各自回家后,尤某觉得张某没有给他面子,心里很窝火,遂到张某家找对方讨说法。两人很快为此发生争吵,并上升为抓扯。抓扯中,恼怒的尤某打了张某左脸一耳光,当场将张某耳朵打得失去听觉。
送进医院做检查
被打者轻伤二级
事发后,尤某独自回了家。尤某的哥哥将张某送到瓜子坪医院诊治,后又送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治疗。经医生检查诊断,伤者张某的伤情为左耳外伤、鼓膜穿孔、听力下降。
此后,经攀枝花法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张某向仁和区公安分局报案。今年1月29日,公安机关对此立案侦查。3月2日,民警口头传唤尤某到案接受调查,他如实供述了本案事实。
4月20日,公安机关对尤某依法取保候审。当日,尤某与伤者张某达成协议,赔偿对方医药费、后续治疗费等一切费用共计17500元,并立即支付了赔偿款,张某出具了收条及谅解书。
构成故意伤害罪
打人者被判缓刑
5月17日,仁和区人民检察院以尤某犯故意伤害罪,向仁和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仁和区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随后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尤某与他人产生矛盾后,不能冷静处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
近日,仁和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尤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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