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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未穿衬衫被罚40元 小伙搬板凳怒砸女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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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0 12: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IP未知
重庆南岸一名男子,因为上班时间没有穿白衬衫,而是穿的一件圆领T恤,被领导认定违反公司规定,罚款40元。男子一怒之下,打了单位女上司。经南岸区公安民警批评教育,打人男子最后向单位领导陪礼道歉。
物业公司发生打人事件
7月9日上午9点过,重庆南岸区公安分局天文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茶园新区一家物业公司发生打人事件,一名女员工被男同事殴打,叫民警快去处理。接警后,民警罗文顺、马继松迅速赶到了现场。
在茶园新区一家房屋中介的门口,看到民警到来,一名身穿职业工装的女子,一边哭泣一边走上前来向民警介绍情况。她就是被打的女子,叫小静,今年25岁,是这家房屋中介的店长助理。
“是哪个打了你?打人的男子呢?”民警走进店里询问,小静告诉民警,打人的是店里刚来不久的新同事阿方,看到同事报警后,阿方已经离开了门店,不知所踪。
民警安慰小静后,小静停止了哭泣,情绪有所好转,坐在店里向民警介绍了被打的经过。
未穿衬衫男子被女上司罚款
小静说,她是该店的店长助理,协助店长管理该店的经营和员工。因为他们是服务企业,形象仪表很重要,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员工必须穿有领的白衬衫。当天早上,公司新员工阿方上班时,作为店长助理的小静发现阿方没有穿白衬衫,而是穿了一件T恤。
于是,小静便责问阿方为什么不按规定穿白衬衫。阿方却向领导辩解称,这几天天气实在太热,穿T恤凉快一些。阿方还说,他根本不用呆在店里,而是马上要陪一个客户去看房屋,所以用不着穿白衬衫。
小静作为领导,看到阿方如此态度,不仅没有认错反省,立即纠正,反而找出种种理由进行辩解,十分生气。于是,小静当众作出决定,按公司规定,扣罚阿方本月工资40元。
阿方今年快30岁了,比女上司还大些。听到小静作出要罚款的决定时,他竭力申辩。但小静却坚持认为,要按店规处罚,必须罚款,否则公司没法管理。阿方气不打一处来,与小静发生口角。
心生怒气板凳砸向女上司
争执中,阿方举起店里一张板凳,便朝小静扔过去,幸好小静躲过去,没有砸中。阿方随后又冲过去,与小静扭打在一起,店里其他同事见状,赶忙将二人劝开,并报了警。看到报警,阿方离开了店里。
民警了解清楚事情经过后,将小静带回派出所作笔录。小静十分委屈,不时流泪。民警电话联系上了阿方,责令他立即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不一会儿,阿方来到了南岸天文派出所。民警对当事双方都进行了教育,民警告知小静,对待新员工,要有耐心,更要讲究方式方法。民警批评阿方,作为新入职的员工,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遇到事情要冷静,用暴力手段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要承担法律后果。
经过民警批评教育。阿方认识到了错误,并向店长助理小静道歉。由于小静有软组织挫伤,需要到医院检查,阿方赔偿小静1000元相关费用。
南岸公安分局民警提醒:最近天气连续放晴,气温较高,人的情绪也变得比较急躁,小事也容易演变成纠纷。希望市民在遇到事情时要保持冷静,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不要让冲动情绪占据大脑。(除民警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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