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开放式阳台上,常会摆放花盆等物品。如果行人被楼上吹落的此类物品砸伤,应该怎么办?
北京腾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舒露告诉记者,行人被砸伤后,要采用“三步走”方式进行及时有效的维权:首先,要先就医并保留好就医凭证和病历,以便未来作伤情鉴定和维权;其次,要尽快保存好相关证据,如通过保留花盆碎片、拍照等方式留下证据;最后,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维权。“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相关规定,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物业管理人需要证明已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王舒露进一步解释道。
如果建筑物上的墙皮、瓷砖被大风吹落,砸伤路人,又该如何界定侵权责任呢?
“这种情况要看建筑物本身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民法典第1252条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需要证明建筑物不存在质量缺陷,否则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王舒露告诉记者,“实务中,很多受伤的人因为找不到具体侵权人,会倾向于找物业公司维权。”
在宜春学院政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大学法学博士邓晔看来,这类案件中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邓晔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
2024年4月,陈某步行至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某小区单元楼下时,被外墙脱落的混凝土块砸伤。因该小区由某物业公司管理,陈某遂向法院起诉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辩称,事发前,公司已经在单元门口、楼栋外墙张贴了“小心高空坠物”的提示标语。但法院认为,某物业公司虽然提交了提示标语照片,但未能举证证明其尽到管理义务,未及时发现案涉小区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此可见,包括物业公司在内的公共场所管理人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管理人已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措施,可减轻乃至免除责任。”邓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