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渠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
李育林的渠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张利强的渠县人大常委会渠江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杨 帆为渠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 瑜为渠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金飞龙为渠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 祎为渠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因机构更名,杨帆的渠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张瑜的渠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金飞龙的渠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二、决定免去:
田 川的渠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严 飞的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李太平的渠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李太平为渠县教育局局长;
田 川为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熊友华为渠县信访局局长。
三、免去:
李 艳的渠县人民法院静边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郑文梅的渠县人民法院琅琊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 兰的渠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庞启程的渠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尹灵灵的渠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邓 荣的渠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庞启程为渠县人民法院静边人民法庭庭长;
尹灵灵为渠县人民法院琅琊人民法庭庭长;
李 艳为渠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郑文梅为渠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张 月为渠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建刚为渠县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