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镇纪委副书记唐镇,双凤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怡骆在调查核实群众信访问题时,伪造资料、假冒群众签名,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
日前,渠县纪委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精准亮剑、穷追猛打的强烈信号。
“青龙镇铜鼓村村支部书记郑德生、村主任何代儒,在安装天然气过程中,向147户村民加码收取安装费6万余元,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日前,达州市渠县纪委监委在该县青龙镇铜鼓村召开院坝反馈评议会,现场通报了对郑德生和何代儒的处分决定,并当场退还违纪所得,赢得该村群众的一片掌声。 去年4月,渠县纪委监委接到举报,青龙镇铜鼓村村委会向村民收取的天然气安装费有猫腻,多收了。接到举报后,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采取走访群众、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调查。
令调查人员感到蹊跷的是,铜鼓村村委会于2018年2月就与渠县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天然气居民集体户安装合同》,约定安装费用为4300元,然而走访中村民们纷纷出示的由村委会开出的收据却显示收取的天然气安装费是5300元,比村委会与天然气公司签订的合同整整多出1000元。这是怎么回事?每户5300元的费用是如何核算出来的呢? 调查发现,这起天然气安装合同的“变脸”,与一名陈姓的“串串”有关。原来,铜鼓村最早在2017年8月向渠县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安装天然气的申请,但迟迟不见回音,几次催促后得知是全县天然气安装任务量大面宽,要排队等候安装。郑德生、何代儒没了辙,这时该村2组村民何某称其姨侄陈某在天然气公司有熟人,可以帮忙联系天然气安装一事,并把他介绍给了二人。 陈某揽到此活后也不含糊。在他的各方协调下,铜鼓村村委会很快就与渠县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4300元的安装合同,并与具有相关资质的中色十二冶安装公司协商好表后安装费用为550元。也就是说,村民们安装好天然气共需花费4850元。
“事儿办成了,可忙不得白帮,还必须得‘打点打点’。”这个道理陈某在言语中明里暗里都进行了提示,郑德生、何代儒自然也是清楚。 可这“打点”的费用由谁来出?“羊毛出在羊身上”,为谁安装天然气就由谁来出。郑德生、何代儒打定主意后,便由何代儒以村委会的名义向147户村民收取了天然气安装费5300元,并出具了村委会的收据。每户加码收取的450元,共计6万余元的好处费,就这样落进了陈某的腰包。 根据郑德生和何代儒的交代,调查人员马不停蹄找到社会人员陈某。他坦承自己答应协调铜鼓村天然气安装事宜,就是为了想从中捞取好处,也据实交代了在该村委会办公室收取何代儒给他6万余元好处费的事实。他同时交待,在此案中他与燃气公司并无利益往来。
“何代儒、郑德生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侵害了群众利益,钱不是没进自己腰包就不构成违纪,党员干部要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坚决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杨子希说道。2018年11月2日,该县纪委给予何代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德生党内警告处分。以村委会名义加收的6万余元安装费全部予以追缴,如数退还到铜鼓村147户村民的手中。
“真没想到收了的钱还能退还给我们,我们很满意。说实话,县纪委在查处了铜鼓村这起事情后,还及时反馈处理意见,我们非常感谢。”反馈评议会当天,该村村民陈刚拿着失而复得的钱激动地说。
来源:廉洁四川,渠县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