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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即将来临 在即将欢度新春佳节之际 渠县公安局 就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提示如下 ↓↓↓ 希望辖区群众 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欢乐平安过春节 为规范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巩固生态环境治理成果,全力营造安全喜庆的节日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5、 东向:临巴镇锡溪社区、向光村,合力镇新园社区、文昌社区、九林社区、合力社区;6、 南向及西向:李渡镇脱硫厂至城区以内区域,中滩镇五四社区、新联村;7、 北向:渠北镇双桥村四组、五组,铁垭村三组、四组、五组、六组,牌坊社区,寿桥村,山坪村;(2) 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1、 东向:临巴镇街道、石子社区、四面村、中道村、民胜村、双龙村,合力镇三合社区、高拱村;2、 西南向:中滩镇街道、林湾村、丁家坝社区、胜利村、花园村;3、 西北向:青龙镇全域,望江乡望河社区(原望江老场镇)、新房村、搭莲村、武坪村、尖山村;1、 春节期间:大年三十早上6:00—大年初一22:00,元宵节早上6:00-次日凌晨8:00。
△渠县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区域规划图
每当临近春节 年味渐浓 大家喜欢通过燃放烟花爆竹 渲染节日氛围 烟花爆竹绚烂夺目“年味”十足 但这稍纵即逝的美好背后 还潜藏着很多的安全隐患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有哪些?
小区住宅楼建筑、人口相对密集,且冬季气候干燥,烟花爆竹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燃放引发火灾)
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起伤人事故,导致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燃放烟花爆竹时由于没有防范措施和防护设备的保护,极易炸伤脸部和眼睛造成人员受伤,特别是儿童。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以及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对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违法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渠县查禁违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公安局)
渠县查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7210828(应急局)
不非法 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不在禁放区内 燃放烟花爆竹
发现身边出现涉烟花爆竹 违法犯罪行为 第一时间拨打110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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