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2024年“元旦节”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决定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日对通行四川境内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军用运输车辆除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管制类别
01
禁止通行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大件物品运输车辆。
确需通过高速公路运输机场航空燃油、高速公路加油站燃油等特殊情况下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提前联系相关高速公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管制时间:2023年12月29日12时至2024年1月1日24时
02
临时管制、错峰出行
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
请货运车辆驾驶人关注各类媒体平台获取实时管制信息,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管制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日
运输企业应根据本通告规定,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做好驾驶人的安全培训和监督,并给予理解支持,遵照执行。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附通告原文:
编辑:许成嵩
来源:四川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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